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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要求制定商品林苗木限价

2000-04-13 来源:光明日报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针对西部地区个别地方树木苗木短缺的情况,国家林业局今天要求以省(区、市)为单位制定商品林苗木最高限价,并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国家林业局负责人说,在目前进行的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作中,林木种苗供应总量基本满足需求,但由于个别地方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市场前景较好、经济效益较高的经济林、用材林苗木短缺,价格上涨,并影响到退耕还林工作。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种苗生产供应与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强化服务意识,搞好余缺调剂,加大种苗市场管理力度,维护种苗市场流通秩序,严格检查监督,制止垄断种苗市场、哄抬种苗价等行为,对违纪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要规范种苗供应管理,退耕还林项目区内所需种子和苗木,必须由林业部门统一组织采种,向农民无偿供应,并保证数量、品种、质量的需要,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停止国家种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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